洪家坡公墓于1990年4月由原巴县民政局批准成立,1995年7月划归南岸区民政局管辖。

洪家坡公墓东依长生镇、峡口镇、西靠黄桷垭填,南接巴南区,北连南山镇,地处南岸区腹心地带。公墓与南山风景区同一山脉,座西朝东,三面青山环绕,墓地前临水库,湖光潋滟,风景优美,地势向阳,交通方便,是亡灵的良好栖息之所。

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,公墓除拥有50余亩墓地外,还投资200万元左右建成直通公墓的公路,完善了停车场,骨灰存放室,餐饮服务部、商店、娱乐室等一系列配套设施。现公墓内设有各类墓区,有富贵型、实惠型、普通型各种墓型,建造新颖,档次分明。墓区、道路等全部实行了混凝土硬化处理。整个墓区全部进行了绿化,美化了灵园。各种安全设施和丧家休闲之所现已建成。同时优惠提供食宿,赢得了广大丧户的一致好评。

为了提高公墓的服务质量,公墓实行了微机管理,在逐步完善硬件的基础上同时对员工提出了以诚信为本、以心感人、以质量服人的严格要求。1998年被“中国质量万里行”评为“质量定点单位”。2002年被“中国质量万里行”评为“全国先进单位”。

洪家坡公墓根据镇政府的要求,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的各种殡葬法规,并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亲人逝世后,有一个良好稳定的安息这地,我们竭尽全力,为广大群众服好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