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人去世后按习俗要烧七,这项丧葬礼俗自古就有。丧葬习俗沿袭至今,各地不一。但根源都是来自于璀璨华夏文明。烧七习俗便是历史缩影。

我国最早为亡者做七的记录,始于北魏。《北史.外戚传》记载外戚胡国珍去世后,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为他设千僧斋,并度七人出家为僧。由此可见七七礼俗从佛法的轮回观念而来。

烧七习俗

做七,也叫“斋七”、“理七”、“烧七”、“作七”、“做一日”、“七七”等。是旧时汉族丧葬风俗。是指在人死后(或出殡后),“头七”起即设立灵座,供木主,每日哭拜,早晚供祭,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,设斋祭奠,依次至“七七”四十九日除灵止。

"做七"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,各地有各地的做法。在广州一带,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,必须由外嫁女回来,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,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,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。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、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,叫做"大七"。在这一天祭奠中有"走七"的习俗,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,外嫁女儿和媳妇们,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,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,争取第一个跑回家,俗称"争英雄",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。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,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。

在烧七习俗上有以下注意事项:

1、烧七时间:烧七计时从去世当天起算,第七天为头七,依次类推,二七、三七、四七、五七、六七、七七(尾七)。(具体时间为18点-20点的时间段)

2、烧七日不烧全,也就是七个七日祭,不可都进行祭祀。虽然逝者为大,但毕竟已经死去,给后人留福积福更大一分,故一旦祭祀全,即为福尽。由此七个七日祭中以头七、三七、五七和七七最宜祭祀。

3、在什么情况下七个七日可祭祀全?必须是儿女双全,儿孙满堂,且必须是四世同堂时,老夫妻俩,最后一位去世的时候,后人们才可以七个七日祭祀齐全,属大喜丧。

4、撞七是指烧七忌日这天农历逢七,则称为“撞七”。撞七则丢掉这个忌日不烧七,若头七、七七这两个日子即使撞七也要烧七。